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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  婚前兩地相思

一、約定

 

還記得笨熊離開台灣當天,在桃園機場,笨熊打電話跟我聊了快一個小時。他很捨不得離開我,好想跳上計程車回到我家,不過這是不可能的!因為他得回去上班過日子。電話裡,他給我一個承諾,說好一定會在兩、三年內,要我等他。(突然覺得有點像男朋友要去當兵,要女生等他的景象)聽完,真的很感動!沒想到他竟然會如此喜歡我,決心要和我一起,甚至思考是否要回台灣發展,但這個想法我已經很快幫他否決掉,因為我知道台灣生活壓力大,工作超時,真的很不適合他。而且他也覺得,應該要給我一個空氣新鮮的好環境,所以他也不推辭了!認真地開始「幻想」我倆在澳洲的生活。

此外,笨熊還答應我還會再到台灣看我,而且不會是隔年,因為他不想我們跟牛郎織女一樣,一年只能見一次面。只要有空、有假期,他一定準時來台灣報到。聽到這句話,懶雲的心裡真想說:「你看!又把白花花的錢送給國家。」畢竟,機票錢、郵寄包裹的錢都是給政府、給國家了!我們好像一毛錢都沒享受到,只得到了相聚的時光和收到包裹的喜悅,物質上的得到似乎沒有,因為那筆錢如果拿來買東西,可以買很高級的東西,像是衣服、鞋子等等,要不拿來吃大餐也行,可以兩個人一起去吃「王品」耶!而且吃一份套餐還可以找錢喔!看在花錢都不知道花到哪去的份上,我們給彼此一個約定,那就是——趕快在一起吧!

98.03.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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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廢柴淩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