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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喜歡聽抱怨文的請別進!尤其又是抱怨朋友的。
難得端午連四天假,J小姐邀我們聚聚。
很快地,我說了吃中餐、時間。
另一位A小姐說了日期,訂在端午佳節日。
但沒想到25日A小姐給了我悄悄話,說那天中午沒空。
如果是這樣,就不該挑那日的!
因為我比她早說出了要吃中餐!
想改成晚餐,並且臨時告訴我她男友也加入。
我不介意她男友加入,但我以為那是三姊妹的聚會,
再者我晚上是不出門的!
完全踩了我兩下!
和她男友吃中餐我不反對!但前提是以四人聚餐為邀約,
而不是這樣突如其來,完全毫無預警。
好吧!笨熊猜中了!
如果A小姐老是以這種方法促成我們見面,我真的會生氣!
而且會拒絕!
因為誰規定一定要認識好朋友的男友、未婚夫、丈夫的?
再說了!
萬一分手或離婚,再見這人,不是很尷尬嗎?
說難聽點,其實我不想跟檔次不同的人成為朋友,
不是我點光高排斥這樣的人,而是就算認識了這樣的人,
這樣的人又能夠成為自己的知心朋友嗎?
朋友,不見得能了瞭解自己,
認識這麼多,負擔這麼大,何必呢?
偏偏J小姐手機沒開,好吧!
不能事先套招,只好在滴咕表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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